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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9 11:05:22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19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关于准予国寿安
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38 号)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标 ETF 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目标 ETF 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 ETF 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与跟踪基准之间产生偏离;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但由于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与目标 ETF 不同,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 ETF 的业绩表现可能出现差异。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
易的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等。本基金投资港股的具体风险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43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6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6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7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7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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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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