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1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01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原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名称为:《关于同意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54 号),核准日期为:
2005 年 9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存托凭证的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开放式基金共同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当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2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30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79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91
第八部分 基金的业绩......101
第九部分 基金的财产......104
第十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10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1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118
第十五部分 风险揭示......12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28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30
第十八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摘要......146
第十九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7
第二十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59
第二十一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65
第二十二部分 备查文件......166
第一部分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涵盖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风险以及认购、申购和赎回的程序及费率等与投资本基金有关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