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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07:14:56 股吧网页版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26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6月2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 本次分红为2024年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A 东方臻善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12611 012612



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份

额 净 值( 单 1.0516 1.0494

截 止 基 准 位:人民币

日 下 属 分 元)

级 基 金 的 基准日下属

相关指标 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 147,484,279.29 870.65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

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0.4300 0.4000

份额)

注:按照《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
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
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7月1日

除息日 2024年7月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7月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转投的基金份额将按照2024

年7月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确认。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
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
红。

3.3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
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4年7月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7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
出。2024年7月3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
为准)。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转投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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