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5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8 月 5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八月
目 录
重要提示......3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4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57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4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9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70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77
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 ......80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8
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90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4
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9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31
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32
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 ......133
重要提示
华富新能源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 请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5月8日证监许可【2021】15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 金基金合同已于2021年6月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投资 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 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 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 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可参与股指期货投资。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包括市 场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结算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作业风险 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若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 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 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 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 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具体风险请参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 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 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 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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