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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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34 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登记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中国工
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在募集期内,
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募集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者需求及实际募集情
况,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若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停止本基金的认购业务
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在公司网站和指定媒体上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基金管理
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80 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认购的总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不
包括募集期利息),则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认购期间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认购的总金额超过 80 亿元(不包
括募集期利息),将对认购期内最后一个认购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
认,对最后一个认购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
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认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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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注: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计算认购费用适用的认购费率为末日比例配售后
的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该部分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
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确定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
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
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9、在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
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具体限额以各代销机构
的规定为准。投资人也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
币 1 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设立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除每次认购单笔最
低限额限制外,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募集期结束后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
认购申请进行限制,以使该投资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低于本基金总份额数
的 50%。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
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0、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
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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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1 年 6 月 25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cbc.com.cn)上的《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健康优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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