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6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度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71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8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截 止 收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158
益 分 配 (单位:元)
基 准 日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98,213,411.19
基 金 的 润(单位:元)
相 关 指
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15
金份额)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截止 2023 年 12 月 8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98,213,411.19 元。
3)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
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1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21 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分红对象
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的说明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现金红利则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提交并被本基金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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