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第三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6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度
第三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171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4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银安
公告依据 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0月2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3次分红
截止收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218
基准日基金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25,113,180.43
相关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97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截止2023年10月20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25,113,180.43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0月27日
除息日 2023年10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0月31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
本次分红权益。
3.2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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