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2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22 号
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为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基金造成的流动性影响。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运用发起资金认购本
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8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1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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