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8
公证书(2023)京长安内经证字第32666号
申请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
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高贵鑫
代理人:李娜、张诺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 于2023年6月10日委托李娜、张诺向本处提出申请,对宏 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原名:泰达宏 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计票情况以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的代理人李娜、张诺向本处提交了营业 执照、公证申请及委托书、《宏利中债1-5年国开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以及上 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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