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增加部分销售机构作为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890,基金简称:交银鸿福六个月混合 A;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891,基金简称:交银鸿福六个月混合 C)的销售机构。
一、业务范围
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起,投资者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及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自 2021 年 3 月 5 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及交银
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发布公告,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及上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仔
细阅读 2021 年 2 月 5 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
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交银施罗德鸿福六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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