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2月3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 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东方红锦丰优选两年定开混合 010700
金
二、代销机构信息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118-1188 www.66liantai.com
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357 www.xzsec.com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