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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06 08:38:30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0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瑞轩三个月定开混合
010628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2021年2月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瑞轩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
2024年3月7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3日。
自2024年4月4日起至2024年7月3日(含)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
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
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
力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
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本基金的所有投资者,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0%,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
递减,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M<100万元
100万元≤M<500万元
M≥500万元
申购费率
1.50%
1.00%
每笔1000元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具体以实际收取为准。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者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普
通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者范围及具体费率优惠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
月19日发布的《关于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认、申购旗下所有基金实施费率优惠的公
告》和2022年9月2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特定投资群体(养老金客户)”
的客户适用范围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1)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金额含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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