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实施转型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0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实施转型的第
一次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规定披露媒介发布了《关于
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实施转型的公告》。为充分提示基金转型事宜,现发布《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实施转型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主代码:270026,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在本公司官网及其他规定披露媒介发布了《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赎回选择期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本基金设置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为赎回选择期供投资者做出选择。在此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对于在选择期内未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终将转换为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广发国证 2000ETF 联接”)基金份额。无意持有广发国证2000ETF 联接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出安排。
二、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
本基金赎回选择期(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期间,申购(含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暂停办理,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目标 ETF 将进行调仓,为保证本基金顺利转型,本基金将于 2023 年
6 月 7 日起暂停办理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的安排。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将转型为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将《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国证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注册变更。
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起,本基金将变更为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中小企业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失效,同日《广发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生效。届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披露媒介上。
四、其他需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暂停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
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目标 ETF 将进行调仓,为保证本基金顺利转型,届时将暂停办理赎回(含转换转出)业务,请无意持有广发国证 2000ETF 联接的投资者提前做好退出安排。
2.对于目标 ETF 调仓期内停牌的股票,本基金管理人在其复牌后调整为国证2000 指数成份股,在此之前本基金可能产生较大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了解更多本基金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