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3
华宝宝泓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宝泓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宝泓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38 号文)准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5 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 APP、微信平台)发售。
5、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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