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3 19:05:18 股吧网页版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4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月 16 日《关于准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66
号)注册募集,《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起正式
生效。经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5 月 7 日《关于准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的批复》,经广发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0 年 8月 26 日起,《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正式转型为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2、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3、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医疗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
成:

1)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30 位。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
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业务涉及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医疗信息化等医疗主题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3)在上述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 50 的证券
作为指数样本,不足 50 只时全部纳入。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4、本基金是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即“目标 ETF”,以下简称
“广发中证医疗 ETF”)的联接基金,基金财产以间接或直接的方式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此,长期来看,本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净值会随着标的指数和广发中证医疗ETF净值的变化而波动。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与目标 ETF 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和业绩表现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本基金
对目标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标的单一且过分集中有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风险,且目标 ETF 面临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指数成份股发生负……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