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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6 10:11:07 股吧网页版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0-16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44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申润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泰康申润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10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 A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448 00944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注: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1 年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

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
入份额而
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对应的次 1 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
期日)止。
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
持有期
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次日起)才能办
理赎回
及转换转出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

开始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则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情形的
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第 3 页 共 11 页
2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
日或因
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暂停办理基金
份额的
申购和赎回业务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公告
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
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泰
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或本基金其
他销售
机构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下同)
为 10 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
户首
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基金管理人另有规
定的,从
其规定。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

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单日、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

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需要,
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泰康申润一年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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