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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14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www.c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
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已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投票期间为2022年
7月12日至2022年8月10日17:00的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城中
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因参加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已于2022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长城中债
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就上述事项予以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中
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关于以通讯方
式召开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二
次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议案,即《关于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仍为2022年7月15日,会议的具体安排如
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17:00止(以本公
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专人送交、
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通讯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38层
联系人:吴晓欣
联系电话:0755-29279191
邮政编码:51800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二次召开)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与第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相同。
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详见《关于长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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