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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07 07:12:36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7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7 月 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929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年年恒春纯
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 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
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A 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292 009293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1.0149 1.0113

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截止基准日下属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23,849,217.55 719,978.39

分级基金的相关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指标 (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21,464,295.80 647,980.56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0.14 0.11

/10 份基金份额)

注:根据《易方达年年恒春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

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

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7 月 8 日

除息日 2021 年 7 月 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7 月 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全体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
额将按 2021 年 7 月 8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定,本公
司将于红利发放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
通知各销售机构,本次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的持有期限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自红利发放日开始计算。2021 年 7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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