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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7-13 09:08:03 股吧网页版
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7-13

泰达宏利价值长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19年10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55号文注册,基金 合同于2020年6月24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 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当基金所投资的股指期货主要被用来套期保值时, 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主要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 风险。同时在股指期货投资过程中还面对卖空风险(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 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下跑不赢普通偏股混合型基金的风险,同时 有可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偏股混合型基金蒙受更大损失)、 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
的收益波动)、平仓风险(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基金财产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 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与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 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且不存在通过一致 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 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6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9
四、基金托管人......19
五、相关服务机构......24
六、基金的募集......44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4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5
九、基金的投资......57
十、基金的业绩......69
十一、基金的财产......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8
十四、基金费用与税收......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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