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4
鹏华安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安泽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本基金还可投资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而国债期货属于高风险投资工具,相应市场的波动也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较高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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