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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1 09:19:21 股吧网页版
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1


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04 月 21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开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90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3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公告依据 合同》、《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04 月 24 日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04 月 24 日

注:本基金本次将开放 5 个工作日,开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即自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含该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易时
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自 2023 年 4 月 29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运作封闭期,封
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信保诚嘉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投资人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基金本次将开放 5 个工作日, 开放期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即自 2023 年 4 月 24 日起(含该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该日)期间的工作日的交
易时间,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自 2023 年 4 月 29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运作封闭期,
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人民币,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 1 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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