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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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2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4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7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9
四、清算与交割 .................................................13
五、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3
六、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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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广发汇浦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1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 )。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6.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
本公告正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经营网点向社会
公开募集。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
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
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
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
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
担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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