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 2 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中加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加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增加指数基金指引的主要修订条款
1、对基金合同“前言”章节增加订立合同的依据,补充风险提示;
2、对基金合同“释义”章节增加《指数基金指引》的释义;
3、对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部分进行修订,增加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的解决方案;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指数基金相关的风险揭示内容。
三、增加侧袋机制的主要修订条款
在中加中债-1-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在招募说明书中补充侧袋机制相关章节,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增加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四、由于基金类别等不同,相关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具体表述等可能存在差异,涉及上述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更新后的相关法律文件。
五、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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