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4 日 17:00 止。2021 年 4 月 15
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因此不满足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融通通远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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