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0
关于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度小满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述机构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
司旗下东方红鑫裕两年定期开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鑫裕两年定开信用债,基金代码:008428,以下简称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业务,并在本基金开放期的交易时间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http://www.lufunds.com
3、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转 8)
公司网站:www.txfund.com
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公司网站:www.duxiaomanfund.com
7、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产品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本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本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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