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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2 07:16:27 股吧网页版
东兴鑫远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2

东兴鑫远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3年04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兴鑫远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鑫远三年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81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4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公告依据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兴鑫远三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兴鑫远

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3年4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4月1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4月1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4月17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

根据东兴鑫远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三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应
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其中,年度对应日指某一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的2日前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20年04月15日起至2023年04月14日止。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为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8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至三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 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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