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5
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20 年 1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9 号文注册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的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基金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份额,在构建组合时,很大程度上依靠了基金的过往信息。但基金的过往业绩和表现并不能代表基金的将来业绩和表现,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业务。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对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纳入投资范围等有
关事项进行更新,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24 年 1 月 15 日。除另有说明外,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4 月 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24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6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1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3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71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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