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13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五月
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短期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16号)进行募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境外托管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6月1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4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下同)合计超过14亿元人民币(美元认购金额按照末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4亿元人民币-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公式中金额均不包括利息)
在计算上述“末日之前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各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时,美元认购金额按照末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
末日投资者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该类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人民币)×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投资者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该类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美元)×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投资者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该类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人民币)×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投资者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该类份额有效认购申请金额(美元)×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当日投资者认购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照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当日投资者认购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基金份额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包括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A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包括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和C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对应币种的款项,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到对应币种的款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人民币基金份额和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合并投资运作,共同承担投资换汇产生的费用。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8.认购最低限额:
A类和C类人民币基金份额:除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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