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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28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 类份额的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19年11月28日起新增国泰君安证券为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基金代码E类:00704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君安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本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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