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2 09:14:16 股吧网页版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2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现将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6818,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6819,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6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5873799.89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31452529.26 份的 50.47%,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5873799.89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修订《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决议生效公告之日一并披露修改后的《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更新的《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 年 7 月更新)》和《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和更新后的上述材料请登录我司网站 www.essence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

n/fund)获取。修订后的条款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20 日起
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安信盈利驱动股票型证券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