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6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
2021年12月26日。截至2021年12月2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
《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
本基金进行清算。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金鹰添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0067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
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
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月度对
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
本基金已于2021年12月10日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指自然日,若三年后没有对应自然日的,顺延至下一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终止并清算,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2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1
年12月26日。截至2021年12月2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2021年12月26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1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2021年12月27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停止收取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
(二)基金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