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3-31 09:51:58 股吧网页版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31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送出日期: 2022年03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 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 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江可转债债券C 基金代码 006619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2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漆志伟 2018年12月25日 2009年07月01日
注: 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具体请查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 力求在控制投资
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包
括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 可交换债券、 国债、 央行票据、 金融
债、 企业债、 公司债、 中期票据、 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 短
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等)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同业存
单、 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其
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的规定。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
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
(1) 资产配置策略;
(2) 债券投资策略;
(3) 股票投资策略;
(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 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6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2月25日生效, 2018年基金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
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10%
30天≤N<365天 0.00%
N≥365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 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15%

销售服务费 0.40%
其他费用 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费
用与税收"部分。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 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 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