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29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1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联安增富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649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增富一年定
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和《国联安增富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
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下一个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者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本基金的第三个封闭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含该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含该日)。本基金第三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含该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含该日),共 20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情况提前结束本次开放期。本基金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0.01 元(含申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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