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1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央企 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
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从 2019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7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截止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
日 2019 年 7 月 8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356,838,506.83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90,293,796.98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3.33%,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90,029,034.88 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的 99.86%,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为 264,762.10 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的 0.14%,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为 190,293,796.98 份(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
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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