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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2-20 07:52:02 股吧网页版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2-20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全利
基金主代码 00608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鑫元
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2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全利A 鑫元全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082 006083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087 —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2,295,414.89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79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9年第1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全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2月21日
除息日 2019年2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2月2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月2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基金份额,并于2月22日
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月2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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