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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3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
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公募REITs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就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可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
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3只公募基金中基金,相关基金的名单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摩根锦程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 摩根锦程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3 摩根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
策略等。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摩根
尚睿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 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REITs)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国内
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公募REITs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本基金
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底层资产运营情况、流动性及估值水平
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
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也可以选择不投资公
募REITs。 ”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一并调整。
3、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募REITs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本次修订涉及的
上述3只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均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
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
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重要提示
对于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
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修订内容自 2024 年 6 月 13 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am.jpmorgan.com/cn)
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特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募 REITs 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
是公募 REITs 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基金资产主要投
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
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 REITs 以
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三是公募 REITs 采取封闭式运作,
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
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投资公募 REITs 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 REITs 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
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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