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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5-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5-15

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重要提示

1、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492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6月15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9、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德邦民裕进取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热线400-

821-7788(免长途话费)或021-3603488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咨询

购买事宜。

14、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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