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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07:12:29 股吧网页版
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9


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盛泽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89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浦银安盛盛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0522
截止收 位:元)

益分配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71,780,950.9
基准日 (单位:元)
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基金按照基金

指标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14,356,190.18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30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
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 截止 2021 年 12 月 24 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1,780,950.9 元。截止基准日按
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20%。
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14,356,190.18 元。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息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1 月 5 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
分红对象 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基
说明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
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2 年 1
月 5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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