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9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3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本
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发布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
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23年11月8日发布了《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
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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