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红利机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28
融通红利机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三年九月
重要提示
融通红利机会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 2018 年 1 月 3 日证监许可[2018] 1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包含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市场联动的风险、股价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其他可能的风险等。有关港股投资相关的特定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
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具体详见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12 日,其中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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