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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8 09:05:45 股吧网页版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内限制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8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内限制大额申购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圆鼎定开发起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47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诺安圆鼎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4 月 20 日

限制相关业务 限制大额申购金额(单 100

的起始日、金 位:人民币元)

额及原因说明 限制相关业务的原因 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说明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第十五个开放期内的
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在 2022 年 4 月 20 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
金额应等于或低于 100 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累计金额高于 100 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投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业务外的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3)投资者欲了解关于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免长途话费),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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