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Y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553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0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
法规和《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沪深 300 汇添富沪深 300 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 A 指数增强 C 指数增强 Y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5530 010556 022949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 - - 是
务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发布《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证 5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
本基金增设 Y 类份额。
2、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起,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相关规定,针对 Y 类基金份额豁免上述申购限制,具体详见届时相关公告。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对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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