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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1 09:30:31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11


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A 类:005527(简称:中信建投山西国企债 A);C 类:005528
(简称:中信建投山西国企债 C)

3、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 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发布的《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本基金的第四个封
闭期为 2021 年 12 月 11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含该日)。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含该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含该日),开放期间共 20 个工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9 月 13 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关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具体约定如下: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上述条款约定,本基金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21 年 12 月 11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等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1年 12 月 10 日。

2、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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