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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6 09:06: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6


关于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代码:A 类:005527(简称:中信建投山西国企债 A);C 类:005528
(简称:中信建投山西国企债 C)

3、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 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 1 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
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发布的《中信建投山西国有企业债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的第四个
封闭期为 2021 年 12 月 11 日(含该日)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含该日)。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含该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含该日),开放期间共 20 个工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9 月 13 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关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具体约定如下: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若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上述条款约定,如本基金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也即 2021 年12 月 10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并减去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则基金合同将终止,本基金
将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进入基金清算程序,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申购、赎回的风险。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未来可能的收益和风险,投资前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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