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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5 10:39:2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5

关于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华泰紫金智能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公告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自公告日起,本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629),注册登记机构为华泰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
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 7 天 1.5%

7 天≤T<30 天 0.5%

30 天≤T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申购金额不设上限,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 份,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
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除招募说明书中“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公告日起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投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6 号 1222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 18 号 21 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电话:(025)83387046

传真:(025)83387074

联系人:孙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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