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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6 09:04:27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6 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
协议,上述销售机构将自 2024 年 6 月 6 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8184,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 2024 年 6 月 6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
业务。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
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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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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