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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7-23 10:28:19 股吧网页版
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3


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4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6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7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12
五、 基金财产的保管......13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6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0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5

九、 基金收益分配......30
十、 基金信息披露......31
十一、 基金费用......33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5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6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7
十五、 禁止行为......40
十六、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2
十七、 违约责任......44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45
十九、 托管协议的效力......46
二十、 其他事项......47
二十一、 托管协议的签订......48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根据本基金的募集情况,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应对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连续大量赎回,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也可能由于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不高对剩余份额的单位净值造成较大波动;由于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量赎回,本基金规模可能过小,不利于运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实现投资目标,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除非另有约定,《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本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70,411,366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潘琦

联系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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