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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1-23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 部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鹏扬基金)对旗下16只公募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订将自公告之日起正式生效。 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修订的基金明细
本次修订涉及鹏扬基金旗下16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产品的修订内容
(一)对“前言” 部分的修订
在基金合同“前言” 章节增加侧袋机制条款,具体如下: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 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 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
(二)对“释义” 部分的修订
在基金合同 “释义” 章节增加“侧袋机制” 和“特定资产” 条款,具体如下:
“侧袋机制: 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
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部分的修订
在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条款,
具体如下: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部分的修订
在基金合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章节增加“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
约定” 条款,具体如下: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 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 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 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 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 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 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 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 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
(五)对“基金的投资” 部分的修订
在基金合同“基金的投资” 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条款,具体如下: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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