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7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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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3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4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0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1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4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6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18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3
十、 信息披露 23
十一、 基金费用 25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27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27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28
十五、 禁止行为 30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1
十七、 违约责任 33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 34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34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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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
集发行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
管人;
为明确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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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成立时间: 2003 年 9 月 3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100 号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021-20398888
联系人: 江映华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 010) 66105799
传真:( 010) 66105798
联系人:洪渊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1 万元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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