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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8 07:34:09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三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关于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三次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鑫泽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48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03 月 0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鑫泽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04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04 月 22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汇添富鑫泽定开债 A 汇添富鑫泽定开债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04831 004832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等 是 是

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4 年 0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6 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二十三个开放期。 本
基金将于 2024 年 04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6 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
告暂停申购时除 外)。 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
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自 2024 年 04 月 27 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
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以 3 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每个
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包括 该 日)至 3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 / 期货交易市场、证券 / 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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